我们在写借条或签订合同时,对于交易金额通常要求写成大写汉字(用汉字中同音的指定汉字代替金额中的数字),这样防止金额被涂改伪篡。
数字与大写金额对应关系如下:
0 ———— 零
1 ———— 壹
2 ———— 贰
3 ———— 叁
4 ———— 肆
5 ———— 伍
6 ———— 陆
7 ———— 柒
8 ———— 捌
9 ———— 玖
10 ———— 拾
100 ———— 佰
1000 ———— 仟
另外,万、亿则不用转换。同时,如果金额为整数(没有角分),则应该在元之后加"整"(或"正")字,在"角"、"分"之后,可以不写"整"(或"正")字。
大写金额既大写数字是我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,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,以防止数目被涂改。 据考证,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,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。
据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、考据家顾炎武所著《金石文字记·岱岳观造像记》,可知《岱岳观造像记》是则天朝所树立的石碑,上面有大写数字。顾炎武考证说:“凡数字作壹、贰、叁、肆、伍、陆、柒、捌、玖等,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。”唐著名大诗人白居易的宋版《白氏长庆集》中《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》有这样的记述:“况其军一月之费,计实钱贰拾漆捌万贯。”其中“贰”“拾”“漆”“捌”都是大写数字。
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“郭桓案”而发布法令,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百、千”改为“壹、贰、叁、肆、伍、陆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(陌)、仟(阡)”等复杂的汉字,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。后来“陌”和“阡”被改写成“佰、仟”,并一直使用。
不管是阿拉伯数字(1、2、3……), 还是所谓汉字小写数码(一、二、三……), 由于笔画简单,容易被涂改伪篡。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: 壹、贰、叁、肆、伍、陆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、仟。